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制和承诺制。
一是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深入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核心,按照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基本标准,将被监督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以简洁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主要公示检查评估结果(以“笑脸”、“平脸”、“哭脸”形式)、专(兼)职管理员信息、举报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健康证等信息;二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经营、规范食品安全加工操作、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醒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