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境内目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共有153家,按传统的监管模式,监管层面无法覆盖到所有企业,监管的有效性不高,为此,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针对当前新形势,积极创新监管思路,探索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企业诚信自律,部门有效监管”的监管模式,着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加强部门监管同强化企业自律有机结合。督促企业落实原材料进货验收和记录、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引导企业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每年定期举办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以助于培养企业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以及危机意识。
二是“管产品”同“管企业”有机结合。依法监督,科学监管,对在产品质量抽查和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约谈、告诫,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某行业的产品质量不稳定,合格率不高的问题举办行业质量分析会,从源头分析原因,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意识。
三是事后查处同事前防范有机结合。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强化源头监管,确保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每年定期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会议,并组织召开茶叶、桶装饮用水、糕点类、炒货类等行业的会议,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减少损失。
四是政策激励同质监服务有机结合。大力推广有效质量管理模式,成功将“5S现场管理制度”纳入到县政府工业经济奖励政策体系,有效引导企业提升自身管理素质,促使企业改善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长兴县政府还专门出台文件规定,企业导入5S、6σ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并取得成效的,由质监部门牵头考核合格后可获得2万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