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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四个落实”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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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日益关注的实际,黑龙江省绥化市质监局狠下工夫,做到“四个落实”,保一方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他们把食品质量安全做为一项政治任务严肃对待,要求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领导一线指导,工作人员现场值守,切实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违规追责。

  二是落实市场准入核准责任。重点是严把入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坚决予以吊证,对伪造假冒生产许可证的坚决依法打击,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落实好企业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和出厂检验等各项质量制度上狠下功夫,严格规范。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发挥管理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他们还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工作,加大法规制约力度,加速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四是落实主动服务责任。绥化市质监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包厂、入企服务、现场办公等项工作制度,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尽快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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