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GLP认证,使我国尤其是宁波地区的化工企业在家门口就可获得符合GLP规范并最终与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实现数据互认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大大节省检测费用降低时间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国化工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8月16日,宁波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良好实验室规范实验室监控体系建设推进会”,为了进一步推进宁波检验检疫局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工作,确保化学品安全性评价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致辞并考察化学品安全评价实验室。宁波检验检疫局局长山巍表示,获得GLP认证,是宁波检验检疫局实验室发展史的一个里程碑,对于提升实验室质量安全水平意义重大。
宁波检验检疫局将以获得本次GLP认证为契机,全力以赴、全员参与、长抓不懈、持续改进,努力使质量安全、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能够更上一层楼。获得GLP认证,使我国尤其是宁波地区的化工企业在家门口就可获得符合GLP规范并最终与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实现数据互认的安全性评价报告,不仅可顺利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还可大大节省检测费用降低时间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化工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宁波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孟裕主持会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副主任肖良宣读了批准《宁波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成为国家认监委承认的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实验室》的公告,国家认可委秘书处副秘书长宋桂兰颁发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证书”。
为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促进我国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使我国产品在国内即可获得GLP实验室的检测服务,国家认监委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GLP实验室评价试点工作。宁波检验检疫局对此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了试点申请,并于2009年8月成为质检系统首家认监委GLP监控体系的试点单位。该局实验室认真按照认监委的要求和OECD/GLP的原则,通过引进人才、组织培训、建设动物试验设施、建立GLP质量管理体系及开展GLP模拟试验研究等一系列工作,建立了较为规范和完善的GLP实验室系统,2011年1月顺利通过认监委组织的符合性现场评价,在化学品“理化性质测试、毒性研究、致突变研究、水生和陆生生物的环境毒性研究”等领域具备技术能力。
宁波检验检疫局化学品安全评价实验室作为质检系统首家获得认监委批准的GLP实验室,标志着质检系统GLP实验室建设取得零的突破,也标志着我国化学品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监控体系取得新的进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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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P实验室
GLP实验室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直译为优良实验室规范。GLP实验室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所有方面。它主要是针对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实验而制定的规范。
制定GLP实验室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即严格控制可能影响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降低试验误差,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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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GLP实验室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我国化学品对欧贸易量逐年递增,REACH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的化学品贸易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国内还没有获得有关国际组织认可的GLP实验室,相关的产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只能依靠国外的GLP实验室,检测费用高昂,企业为此付出较高的成本。
为服务于我国的出口贸易,使我国产品在国内即可获得GLP实验室的检测服务,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建立我国的GLP实验室监控体系,国家认监委从2008年3月开始组织开展GLP实验室评价试点工作。这也是推动我国加入经合组织良好实验室规范(OECD/GLP)数据互认协议的重要步骤,对实现我国GLP实验室检测数据获得OECD等国际组织的承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