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质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人民群众反映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纠风工作,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善管事、敢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质监干部队伍建设。近日,昭通质监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市质监系统2011年纠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市县两级质监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纪检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把纠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具体细化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对纠风工作的指导,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从源头防治,注重改革创新。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将其作为修订、制定规章制度有益参考,形成一套操作性强、适用度高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