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进高耗能锅炉退出机制。按照省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注销新列入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闽质监特〔2011〕349号)文件的要求,福州市局第一时间将要求落实到生产单位,对于新列入淘汰目录的高耗能锅炉不得生产,坚决予以淘汰出市场;
二是加强对新装锅炉的能效审查。严格对新装锅炉进行能效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能效要求的锅炉投入安装、使用,对新装的每一台锅炉都要求其提供能效测试报告。同时,在审查新安装锅炉材料中发现5台锅炉的能效测试报告的型号与锅炉实际不一致,当即责令补做能效测试。
三是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节能诊断。以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以及审报福建省名牌产品企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截止目前辖区内已有60余台锅炉进行了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数量处在全省前列;
四是推进锅炉节能综合治理。梳理出86台水质检验不合格、受热面结垢2mm以上、额定蒸发量在4吨以上的锅炉,实施重点安全监察,要求逐台督促落实除垢措施和水处理管理工作,要求检验机构在对企业进行能效测试报告的同时要指导企业在锅炉水质处理、冷凝水回收、热载体锅炉余热回收等方面做好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