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召开“荔湾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荔湾区政府副区长、区开展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江智涛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会议详细解读《荔湾区开展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特点和意义,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并对今后开展质量强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的现实意义。质量强区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的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抓实抓好。
二是精心组织,全面履行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的工作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抓紧制定辖区质量强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质量强区工作任务,全面履行职责,以高标准、高要求推动质量强区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努力实现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的预定目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硬指标,把各项具体指标落实好,并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办法,将质量强区工作及其效果纳入《荔湾区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及街道进行检查考核。
四是协同合作,形成提升质量水平的整体合力。质量强区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一股强劲的合力,在荔湾区质监局的统筹下,共同推动辖区质量强区工作,共同提升辖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