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陕西省住建厅和省质监局共同编制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8月23日正式出台,对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与规划、建筑、设备、装修与设施、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做了详细规定,新标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的规定,保障房面积一般要求在60平方米左右,选址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同时,应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配备安全、经济、适用的健身和休闲设施。
在施工和验收方面,要求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非环保材料。必须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专项验收外,还应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整改,并停止竣工验收,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