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富锦市质监局为了进一步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质监局、佳木斯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2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围绕十个方面对已开展工作的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检查:一查营业执照,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查计量器具,看是否经检定且在检定周期内;三查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看记录和报告填写是否规范、签字是否完整;四查检验场所,看是否有固定厂房;五查标准、制度,看是否有标准及相关制度;六查检验设备,看是否齐全、正常运转;七查年度工作报告,看是否及时上报;八查检验员上岗证,看是否持证上岗;九查检验环境,看是否符合检验要求;十查计算机设备,看是否与有关部门联网。
经检查,2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均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和计量认证,其检验人员均持证上岗,所用计量器具均已检定。同时对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设备维护记录不完全、驻车坡道未按要求启用等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检验检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