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县中秋期间月饼等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近日,邹平县质检所全面开展中秋食品检测工作,质检所的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日时间加班加点,对食品企业及社会组织个人提供的委托样品中涉及健康安全的过氧化值、总砷、菌落总数、添加剂等11个质量指标进行了检验,确保能够及时向企业、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质量指标数据。
据了解,今年6月份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月饼中食品添加剂做了详细要求,用山梨酸类、脱氢乙酸类防腐剂取代以往的苯甲酸类防腐剂,同时要求严格控制用量。按照新标准,以往在月饼中使用的糖精钠、蔗糖素等甜味剂、化工合成色素、漂白剂等食品添加剂,今年都禁止在月饼中使用。对此,邹平县质监局在中秋节到来之际,对月饼展开专项检查。
邹平县质检所成立专门检测及技术分析小组,依次对常规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重金属进行分类,由专人负责;对企业及社会组织个人送来的样品,做到随到随检,确保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检验报告,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通知企业和个人,帮助其分析原因,改善产品质量,确保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
截至目前,已接收企业送来的委托样品月饼共计14组,未发现有不合格的指标。
质检所工作人员友情提醒:选购月饼首先要看包装上有无“QS”标志;其次,合格月饼的包装上应注明商品的品名、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配方或主要成分;最后,要注意产品的保质期及保存方法,最好购买在保质期1/3以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