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文)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以下简称《荷载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荷载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于近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梁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志军、王翠坤等领导到会并讲话。会议成立了由15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程懋堃任主任委员,汪大绥、徐永基任副主任委员。修订编制组和顾问组成员也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荷载规范》送审报告与风荷载试设计报告,对《荷载规范》(送审稿)各章内容逐条进行了讨论和审查,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荷载规范》(送审稿)修订过程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荷载规范》(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并与相关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三、《荷载规范》(送审稿)较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工程设计的经验,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建筑结构荷载研究与应用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在以下方面对原规范做了重要的修订和补充:
1、增加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的相关规定,增加偶然荷载组合表达式;
2、调整和补充了部分民用建筑楼面、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细化消防车活荷载的规定,增加栏杆竖向荷载的规定;
3、补充部分屋面积雪系数不均匀分布的情况;
4、修改和完善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局部体型系数、高层建筑群干扰效应系数、阵风系数、风振系数;增加高层建筑横风向和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计算以及风荷载组合工况的规定;
5、增加温度作用和偶然荷载的规定;
6、补充收集了全国各台站自1995年至2008年的年极值雪压和风速数据,收集了1978年至2008年的月平均最高和最低气温数据,统计各城市基本雪压、风压和气温值,绘制新的全国基本雪压、基本风压和基本气温分布图。
四、对《荷载规范》(送审稿)具体修改意见(略)。
五、同意将《荷载规范》(送审稿)的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2、5.5.3、7.1.1、7.1.2、8.1.1、8.1.2条列为强制性条文,共13条。
会议认为,《荷载规范》(送审稿)反映了建筑结构荷载研究的最新成果,收集补充了最新的气象资料,在多个方面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技术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技术政策,适用性强,无重大遗留问题,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温度作用和偶然荷载等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荷载规范》(送审稿)。要求修订组根据审查会议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