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微山召开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今年以来,特别是7月份,电梯事故短期之内频发,引起人们对电梯安全的担忧,在社会上造成了影响,面对严峻形势,近日,山东省微山县质监局结合本县电梯使用、维保等的实际情况,召开了由微山县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共同参加的落实电梯安全主全责任工作会议。

  会上,组织观看了电梯安全事故的警示影片,微山县质监局周一名副局长、安监局张传明副局长,消防队王晓龙参谋分别就电梯安全使用、日常维保、检查监督、事故救援等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

  对于如何将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周一名副局长指出,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由被动保安全到主动促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台设备,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二是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有些单位机构,制度样样齐全,但是只是做给检查部门看的,就是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只是个空架子,这是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表现。三是大力推广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推广使用电梯维保电子监管系统对提升维保单位管理水平,规范维保人员的维保行为,加强对维保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做好我县电梯维保电子监管工作。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地区安全形势的稳定,执法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安全监察人员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扩大检查面,严格查处安全违法行为,来保障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在企业真正得到落实。

作者:周一名 付越 来源: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