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朝阳在内的辽宁沿海经济带7城市质监局在大连市签署了《辽宁沿海经济带质量技术监督认证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标志着辽宁沿海经济带质监认证工作区域合作机制正式建立。据了解,七城市将在认证监管、服务、检测、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域联动。
根据《合作协议》,7城市质监局将以产业聚集区和产业基地为认证工作切入点,以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丹东产业园区、朝阳产业区6个区域为重点发展区域,在16个方面建立认证发展工作机制、认证执法监管共建机制、认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检测资源共享机制、监管经验交流机制、认证执法培训机制、认证联合宣传机制七大合作机制,积极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通行认证工作的开展,使区域内产品立足国内,走向世界,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仪式现场,7城市质监局还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了《辽宁沿海经济带质量技术监督认证技术服务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