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以基本药物、高风险类药品为重点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防止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药物和高风险类药品及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2011年8月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基本药物、高风险类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任务分工,日前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3个工作小组对伊犁州、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检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对本辖区3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检查,专项检查工作正按计划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