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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质监局召开第五期法人履责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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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8月18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期企业法人履责会。4名质量信息员、县局全体监管人员、12家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彭志伟副局长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食品安全警示片,随后,汇源果汁有限公司等12家生产企业先后作了履责报告,稽查科高晓鹏科长分别进行了点评。

  彭志伟副局长以“锦湖轮胎”、“上海染色馒头”、 “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向企业阐述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了“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不仅是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法人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落实国家总局119号公告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报告中客观真实的反应本企业在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促进企业规范生产。企业只有时刻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法制观念,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质量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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