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广西自治区、梧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广西蒙山县质监局于近日召开了蒙山县2011年第三季度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全县4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桂政办[2011]79号)、《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函〔2011〕370号),以及自治区、梧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28重大煤气泄漏事故和安徽涡阳2名质监官员因锅炉爆炸致2人死亡事件被捕等事故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针对当前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会议强调:一要清醒认识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三要根据会议布置,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会议还重新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条款,布置了自查自纠有关工作和完成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