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山西省吕梁市质监局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一是科学划分类别。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先自查自评、县(市、区)局监管部门后进行初审、复审的流程,对其安全管理水平、设备安全状况、隐患整治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以及事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将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二是落实监管措施。根据不同类别的企业,严格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对A类企业实施自我管理为主,安全监察为辅的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觉性、自律性,依靠企业进行严格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对B类企业实施自我管理和安全监察并重的监管方式,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实施重点检查;对C类企业实施高压监管措施,严抓重管,加大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督促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设备安全状况。
三是严格级别升降。根据监管部门安全监察和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随时对企业类别实行升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