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食品安全半年工作会上获悉,成都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各区(市)县长、街道办主任、乡(镇)长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代表成都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201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各区(市)县长、街道办主任、乡(镇)长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责任书要求,各区(市)县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各区(市)县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实施联合执法,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并支持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解决监管机构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应满足能覆盖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每年两次以上监督抽查,食品检验能力建设经费应能满足本地区食品日常监管需要。在年底前,我市将对这8类食品的检测结果进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各部门通报和对社会公开,并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通报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安办组织质监、工商等各部门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非法添加的问题进行了抽查,对涉嫌邻苯二甲酸之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2564批次,85批次不合格;其中抽检涉嫌非法添加膦钾酸和滥用的食品2308批次,85批次不合格;抽检涉嫌邻苯二甲酸之类的物品、食品256批次,合格率为100%。
生产环节1459批次,不合格52批次,不合格为糕点类食品,存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抽检涉嫌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为222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是馒头3批次,存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辣椒面13批次,不合格成分为苏丹红,罗丹明B和酸性成分2;餐饮消费环节抽检672批次,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食品类别分别是水发产品12批次,辣椒面1批次,火锅底料3批次,豆瓣1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