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3-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2、3.2.3、6.2.1、6.2.2、6.4.2、7.1.2、7.1.3、7.3.2(1、2)、9.4.8、10.1.2、10.1.5、10.1.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同时废止。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