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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验检疫局出台指导意见服务承接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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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抓住我国出口产业由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机遇,河南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服务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
 

  一是切实提高对产业转移承接战略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树立与河南省产业转移承接战略要求相适应的思想理念,营造大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氛围。
 

  二是充分调研,全面掌握全省产业转移状况,及时掌握地方承接产业转移的规划和建设动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区域内已转移或准备转移河南省的出口企业信息。
 

  三是深入企业,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别是对已落户河南省但出口业务仍在口岸报验的企业,了解其实际困难和想法,找准推进其产地报验的切入点。
 

  四是加大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对已落户或即将落户河南省的出口企业,本着“监管有效、提供便利”的原则,在许可证管理和分类管理工作上,提供便利条件。
 

  五是提供便捷监管和放行措施。积极向产业转移企业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电子签证、电子放行等检验检疫系统,加快企业出口验放速度,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六是在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基础上,最大限度缩短检测周期。
 

  七是积极向企业宣传《亚太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扩大产品出口。
 

  八是发挥检验检疫优势,帮助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作者:豫检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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