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1年第100号公告,正式批准对恩施宣恩县“贡水白柚”实施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显示,“贡水白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湖北省宣恩县李家河乡、沙道沟镇、高罗乡、珠山镇、晓关侗族乡、椒园镇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贡水白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宣恩县质监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省质监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