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通 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等35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363.1-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
WS 363.2-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2部分:标识
WS 363.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3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WS 363.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4部分:健康史
WS 363.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5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WS 363.6-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6部分:主诉与症状
WS 363.7-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7部分:体格检查
WS 363.8-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8部分:临床辅助检查
WS 363.9-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9部分:实验室检查
WS 363.10-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0部分:医学诊断
WS 363.11-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1部分:医学评估
WS 363.12-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2部分:计划与干预
WS 363.1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3部分:卫生费用
WS 363.1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4部分:卫生机构
WS 363.1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WS 363.16-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6部分:药品、设备与材料
WS 363.17-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7部分:卫生管理
WS 364.1-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部分:总则
WS 364.2-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2部分:标识
WS 364.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3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WS 364.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4部分:健康史
WS 364.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5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WS 364.6-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6部分:主诉与症状
WS 364.7-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7部分:体格检查
WS 364.8-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8部分:临床辅助检查
WS 364.9-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9部分:实验室检查
WS 364.10-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0部分:医学诊断
WS 364.11-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1部分:医学评估
WS 364.12-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2部分:计划与干预
WS 364.1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3部分:卫生费用
WS 364.1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4部分:卫生机构
WS 364.15-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5部分:卫生人员
WS 364.16-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6部分:药品、设备与材料
WS 364.17-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7部分:卫生管理
WS 365-201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
上述标准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自标准施行之日起,《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9〕46号)发布的35项试行标准全部废止。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