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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质监局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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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作为基层质监部门,面对严峻的监管形势,山东费县质监局不断提升自身监管能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会为抓手,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主体意识,以质监短信为平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手段,提升监管威慑。在辖区范围内推起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质量违法行为舆论压力。企业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和产品利润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有能力也有义务对自身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套用当前比较流行的一句话说:“落实与不落实,责任就在那里。”但是落实到位才能责任明确,责任明确才能发挥责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所以说:责任的落实关键在于责任的明确。为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在人心,费县质监局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企业法人和全员质量培训,通过开展企业法人培训班、召开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等形式,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2011年以来该局开展企业法人代表培训近200余人次;发放主体责任告知书200余份,组织320余家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在全县建立了600名质量信息员队伍;开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短信平台,累计向食品企业、人造板企业及人大政协代表发送短信1000余条,旨在建立全社会共同广泛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让不顾人民群众利益,以假劣产品坑害群众,谋取个人暴利的行为无处遁形,在辖区内营造“质量违法,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生产企业经营者质量违法前先思“舆论压力”。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处罚力度,提高产品质量违法成本。企业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追逐利润,正是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部分企业走上了质量违法的歧途。质监部门作为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要想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产品质量违法者违法成本,加大执法监管威慑力,无疑是实现阶段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费县质监局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一是加大执法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监管队伍执法监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011年以来,该局集中开展了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锅炉、移动式起重机械、压力管道专项整治,电线电缆检查、3c产品专项检查、儿童玩具专项检查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三是建立全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诚信记录台账,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企业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监管处罚力度,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处理,处理情况按时回复率为100%。同时,该局积极探索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与经贸委、农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合作机制,有效建强化了产品质量监管合力,促进了社会产品质量监督监管机制的尽快形成。通过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质量违法行为处罚,强化执法监管实效性和威慑力,让生产企业经营者质量违法前再思“违法成本”。

  三是服务企业转变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理念。发展是硬道理。产品质量无疑是影响企业发展逐多因素中的基础和底线。落实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仅仅是产品质量有效监管的手段,也是建立产品质量诚信竞争体系,实现产品质量提升的推进剂,而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和诚信竞争体系的建立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其最直接的受益者仍然是企业自身。费县质监局将服务发展与责任落实有机结合,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积极扶持优质企业申报山东名牌。该局结合全县企业结构,由县局领导班子带队到以旋切机、人造板企业为主的全县100家重点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和掌握全县重点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难题,转化调研成果,提升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企业法人培训、履责报告常态化,制度化,以常态促长效。立足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把握当前“转方式、调结构”有利大局,转变发展观念,杜绝以质量为代价谋取利益的短期行为,切实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谋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让生产企业经营者质量违法前三思“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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