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上旬以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辽宁省政府绩效办《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全省14个市药品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指标上半年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表明,2011年上半年,各市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各项监管措施,突出日常监管的实效性,强化基本药物监管,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监督抽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21791家,监督检查平均覆盖面达52.8%;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42810家,监督检查平均覆盖面达58.2%。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27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2件,取缔非法窝点18处,依法组织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共有150余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各市均落实了药品监督抽验经费指标,全省共监督抽验药品(含基本药物)5343批次,发现不合格药品453批次,抽验任务平均完成42.74%;全省有超过半数的地区落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经费指标,共抽验餐饮服务环节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八大类食品20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94批次,抽验任务平均完成45.2%。全省未发生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餐饮服务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责任事故。
考评发现,部分地区由于机构改革不彻底,监督抽验经费未落实等原因,导致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指标的完成情况未达到规定的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