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质监局自7月25日起开展了电梯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重点区域是超市、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落实情况,二是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有效性;三是维保记录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制定预案并开展演练情况及是否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并保持畅通。同时还对国家局通报的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进行了排查。经排查,该县不存在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
截至目前,青冈县质监局出动监察人员和检验人员24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家、电梯9部,对1家超市因电梯超期未检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申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