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从卫生部获悉,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区域执委分别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近东、北美洲、西南太平洋共7个地区,区域执委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两届。区域执委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所在区域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执委会议,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草案和新标准立项审查、战略规划执行、秘书处能力评价、财务预算及特殊事项等提出意见和表决。执委会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7个区域的执委及协调员组成,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国当选亚洲区域执委,对代表亚洲区域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决策层会议、促进我国与亚洲各国食品安全标准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对促进我国广泛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充分借鉴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具有重大意义。卫生部将认真做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