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抓质量 合力保安全
浙江上虞质监部门建立大监管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做好质量安全工作
浙江省上虞市质监局在上虞工业园区设有一个质监所,与一般质监所不同的是,其不但要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还要担负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防治等工作。上虞质监局局长王焕君告诉记者,正是因为他们将开发区特设监察工作纳入到了大安全范畴,借助政府各个部门力量开展特设监察工作,才有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质监所。
上虞的做法是,由市政府从质监、安监、卫生和园区管委会抽调18名工作人员成立园区安监分局,按照职能优先、责任同步、主辅交叉原则确定每家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员,综合监管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等。也就是说,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要承担其他部门的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的监管任务,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也要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
据了解,上虞工业园区是一个以医化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是管委会关注的头等大事,特种设备安全又是整个安全工作中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一块。据统计,园区内138家企业登记在用的特种设备有8000多台,还有压力管道近百公里。“化工”和“压力”两个因素叠加,使得这里的特设监察工作压力巨大,也可以说是上虞市质监局诸多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2006年,上虞局特地在这里设立了有5名人员编制的质监所,专职负责园区特种设备监察。但是5个人面对上百家企业近万台套设备,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监察的次数和频率都不能满足要求。
上虞局在开展监管调研时发现,同为安全监管,质监、安监、消防和卫生等部门分散检查的方式分散了监管力量,因此该局向园区管委会提出以大监管保障大安全思路,集合各方力量保障以特设安全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监察工作。这一提议得到了管委员的积极响应,获得市政府肯定。2008年,上虞市政府从质监、安监、卫生和园区管委会抽调18名工作人员成立园区安监分局,开展综合监管。
这样一来,园区内开展特种设备监管的人员就由5名增加到了18名,基本可以确保每月对每家企业进行两次日常巡查,排查隐患。为把大监管落到实处,上虞市政府还出台了《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组织质监、安监、环保、消防等7个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安全技术专家组成了“7+1”联合检查组,确定在每月的15日和16日两天日常巡查排摸出来的重点关注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大监管机制还加大了特种设备隐患整治力度,根据工作规则,对特种设备存在隐患的企业实施法人约谈、复产联审和通报道歉制度,即由安委会牵头,联合各个安全监管部门和纪检部门集体约谈隐患企业法人代表,由企业书面承诺整改期限和自愿承担逾期不改正责任,同时将企业列为所有部门严管单位;规定停产整顿企业复产必须经由质监、安监和环保等部门联合现场审查合格;规定取消隐患企业年度综合性评比奖励资格,停批企业一切新建项目,由管委会通报批评并责成法人在园区企业安全生产例会上致歉。
大监管机制实施3年来,累计排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046起,发出监察指令书129份,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上虞质监局还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政策加快对老旧特种设备的淘汰,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上虞市出台了特种设备更新淘汰规定,一是把淘汰率纳入对乡镇部门的考核,二是财政设立淘汰专项资金,以奖励方式补贴企业。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共发放奖补资金440多万元,引导企业投资5500多万元淘汰更新设备1093套,2011年开始,上虞市又提出要在3年内再强制淘汰37家企业416台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