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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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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上午,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上,由安徽省蚌埠市质监局提交的《蚌埠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获得一致通过。

  该管理办法规定,“蚌埠市市长质量奖”是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有效期3年,主要授予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依据管理办法,“蚌埠市市长质量奖”每年拟奖企业不超过2家,每家奖励20万元。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质量强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本次蚌埠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蚌埠市政府周春雨市长表示:质量不仅是企业的事,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是涉及到一个地方的形象和声誉的重大问题,抓好质量工作是政府一项重要职责。他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健全评审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评奖活动,引导全市整体质量意识的增强和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

作者:佚名 来源: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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