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现在播发的关于抗癌药品广告没有一家是合法的,人们不要听信治疗肿瘤广告的宣传和误导,以免耽误治疗的时机。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抗癌药品做广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因此现在播发的或在医院门前等场所散发的抗癌“特效药”广告,全部是违法的。
黑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张清媛介绍说,这些抗肿瘤药品广告纷纷以不同的“绝招”欺骗患者,有的以中国传统的中医药做幌子,说中药无毒副作用,治愈率达80%到90%。有的用高科技做幌子,用很多生僻的专业技术词语进行药效的解释说明,误导患者以为是最新技术成果。还有的夸大保健类产品的功能作用,称其对癌症有治疗作用,但实际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他们只是利用了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