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今后五年内,着力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
《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建立标准,广泛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对于国家尚未出台行业标准规范的行业(领域),抓紧制定本省行业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对已达标企业要按照新规范进行等级认定。
二是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按照“保证质量、循序渐进、全面开展”的要求,选择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
三是分类指导、逐级监管。建立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对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重点抓提升、三级企业重点抓改进,对未达标的企业重点抓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考评,整改提升。各地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化评级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核准、公告以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组织开展达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