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保障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云南省建水县质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样工作,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加强对建水县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
一是根据省州局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酱腌菜、蜜饯、食用油等产品的监督抽样工作。
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4个部分。
三是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在本次开展的监管活动中,再次把对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及添加物质备案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作为重点。
五是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把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加快发展、推动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与措施,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企业做到:不断强化法律法规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确保食品生产用原辅料符合要求,索证齐全;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