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台灯下,一双铁拐放在桌旁,53岁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正在斟酌《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
距离今年“两会”只一个多月了,每一分钟他都要掰成几瓣儿用。16年前,患骨癌高位截肢,随时会收到死亡“通知书”。生命奇迹里,他以病残之躯抗争“祸首”食品污染,创造了事业奇迹——种植绿色放心蔬菜50亩,推广绿色食品理念;连续6年领衔提出食品安全议案,力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高毒农药滥用,姜代表遭遇“毒从口入”
姜德明生在江苏省射阳县一个农家,自小和五谷杂粮打交道。1977年,乡亲们推荐,他走进盐城五七农业大学校园。学成归来,则改用脑筋带着村民“绣地球”。推广抗虫杂交棉、发明麦茬延后免翻、攻克二茬蒜难题……很快,他成了乡亲们的“姜财神”。
谁料,1990年,姜德明不幸患骨癌高位截肢,1994年,癌细胞又转移至肺。痛苦、自卑、无望,他不明白:为什么命运对自己如此不公?
儿时母亲的教诲在耳畔响起:“毒从口入”。稍稍留心,姜德明被身边的污染事实刺痛了:“我国农药年均使用量50万吨左右,其中30%被农作物吸收,35万吨流入江河,进入食物链。不少菜农滥用高毒农药,叶菜类蔬菜五六天打一遍农药……”
自家有田,污染不难回避。可姜德明仍忧心忡忡:“每天多少人在吃毒啊。纵容食品源头污染,我的悲剧将会复制给更多人!”
一个大胆的计划在酝酿:亲自种植绿色放心蔬菜供应市场,进而引导农民种植绿色蔬菜,培养消费者绿色食品意识!家人一听,纷纷反对:“保住命已很好了,家里也没钱雇人。”
姜德明认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规划、管理、运输、销售,一双铁拐硬是将荒土开垦成满眼绿。菜园里,姜德明一站就是五六个小时,跌倒了再爬起来。爬不起来,干脆就趴在田里摘菜、除草。妻子心疼他:“放一天假吧!”他咬牙坚持:“菜场主顾不放假,健康更不会放假!”
六年前,姜代表领衔提议案,铆足了劲对抗食品污染
5亩地、10亩地……年复一年,菜园子大了,媒体曝光的食品污染事件也越来越多。
1998年初,姜德明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他在日记中写道:“人大代表意味着责任和付出,要敢于为人民多讲话、讲真话,要尽可能把话讲到点子上。”
姜德明眼中,揭露食品污染正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真话”。埋头田间的同时,他开始抬头调研——马铃薯播种时使用甲拌磷、呋喃丹防虫,面粉掺加吊白块,生猪添饲瘦肉精,黄鳝用避孕药促肥,甲鱼用乙烯雌酚催长……
农产品造假掺毒事件触目惊心,“志在田野富万民”必先“健万民”。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姜德明郑重提出“关于蔬菜实行无害化生产的建议”;2001年,姜德明又领衔提出《关于制定农副产品安全保障法的议案》。
“振聋发聩”、“危言耸听”,好评和质疑纷至沓来。姜德明顾不得许多,铆足了劲对抗食品污染。2002年他领衔提交《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2003年他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修改完善旧议案后又领衔提交;2004年继续领衔提交……“这一年,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已有20多份,我不再孤军奋战,上百上千个代表都是我的同盟军”。
2004年3月11日下午,温总理来到人民大会堂,与江苏团代表共商国是。姜德明举手发言:“工业废弃物排放量的急剧增加,农用化学物的大量使用,致使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污染严重。现在农产品隐患越来越突出,其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直接关系人民健康,呼吁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法制轨道……”
“温总理夸我提的建议很好!”姜德明回忆。
食品安全法启动立法,这是姜代表2007年的最大心愿
2004年初,姜德明收到了一份宝贵的“礼物”,农业部法律起草组寄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他仔细修改,补充完善,继续提交《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2006年,历经三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终于出台。
夙愿落地,工作却远没有结束。2001年,姜德明提交第一份食品安全议案时,本想直接建议出台食品安全法,然而,“食品安全问题浩大,涉及部门甚多,健康一刻都耽误不起,当务之急是先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姜德明当时决定缓一缓。
食品安全领域法律颇多,再定一部食品安全法有无必要?姜德明坚信十分必要。感觉时机成熟,他开始了新一轮调研:“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制尚未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尚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有的环节存在交叉,如在生产环节有卫生、质检两部门管理,在流通领域有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多部门参与。”
酷暑寒冬,一双铁拐印迹留在田间地头、留在酒店餐馆、留在工厂车间,百姓们亲切地称他“铁拐代表”。2005年3月,姜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领衔提出《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
去年,菜园子发展到了50亩,带着乡土气息的议案也日臻完善——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对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要严查严管,尤其对那些人为造假掺毒者一定要严惩重罚。”“加快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包括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
食品安全法启动立法,这是姜代表2007年的最大心愿,“我将捍卫食品安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相关议案链接
福建代表团陈慧珠等三十七名代表:
制定食品安全法来统筹
主题: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
建议:我们认为应该用《食品安全法》来统筹食品安全问题,理由是:
1.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这是食品卫生没有办法全部覆盖的。从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而有的环节是“卫生”所无法覆盖的。
2. 用“安全”的概念来全面统筹,有利于减少矛盾。用统一的安全的标准,可避免对同一食品各从不同的角度(如卫生、质量等)提出要求。用整体的安全来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合理的监督机制一步到位,如只先解决卫生问题,而没有覆盖全部安全的问题,那将会留下不少矛盾。
3. 卫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已有10多部,其任务尤其是医疗保障的任务已经相当重。在制定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平衡部门工作量的问题。
——摘自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
安徽代表团陶仪声等三十八名代表:
修改食品卫生法来保障
主题: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改《食品卫生法》,用法律的确定性、权威性来保障食品卫生。
建议: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吸收几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在历次大会上提交的制定食品安全法议案的意见,尽快修改我国《食品卫生法》。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内容:
(一)协调相关法律的关系,维护法制的统一。对于《食品卫生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冲突,依据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食品卫生法》要做出相应修改。
(二)界定执法主体的职责,形成执法合力。详细规定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在食品卫生执法中的职责和职权,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现象的产生。
(三)加大处罚力度,体现法律威严。根据社会经济状况,妥善设置罚款额度,增大违法成本。
(四)增设食品安全专章规定,扩大调整范围。
——摘自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1号代表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