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规范电梯使用行为,安徽省长丰县质监局根据实际,把“开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与“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全县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商场、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主要检查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与取得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按要求维保;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是否制定应急专项预案等。
截止目前,共检查电梯百余台,督促使用单位对8台电梯进行了检验,对一台没有按规定进行维保的电梯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