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黑龙江省质监局通知精神和监察会议工作要求,近日,佳木斯市质监局迅速组织监察、检验人员,重点对大型超市、商场、医院、宾馆、客运枢纽等27家重点单位的在用电梯进行了检查,各县(市)区局也相继开展了在用电梯全面大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五方面:一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二是是否配备电梯管理人员并到岗;三是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有效性;四是维保记录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五是制定预案并开展演练情况,是否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并保持畅通。通过对27家使用单位的检查,电梯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整改。同时还对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进行了排查。经排查,佳木斯市不存在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针对西子奥的斯和天津奥的斯生产的39台在用自动扶梯,集中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部都在定检有效期内,检验报告合格,并且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