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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质监局加强厂内车辆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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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内机动车辆广泛的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安全隐患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为进一步加强对厂内车辆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近期,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为做好此项工作,平邑县质监局安全监察人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全面调查摸底。为全面摸清厂内车辆的使用情况,发放了《厂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自查表》,全面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使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对安全指标逐项检查。重点对厂内车辆是否经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配备了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运行。

  此次共检查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26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针对厂内机动车辆流动性大、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比较普遍的问题,执法人员全力做到:一是健全厂内机动车辆档案和使用管理制度。检查一台车,详细填写一份《厂内机动车辆普查注册表》,建立健全了厂内机动车辆档案和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不定期进行催检。对未检、超过检验周期、新增的厂内机动车辆须及时催检,检验合格后须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方可投入使用。三是持证上岗率为100%。操作人员须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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