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改革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实行热计量收费,解决“节能不节钱”的突出问题,将为市场化融资创造基础条件。
据悉,我国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有效引导了各方加大投入,共投入改造资金2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90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08亿元。“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政策创新,加快完善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据了解,建筑节能改造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节能减排,“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将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补助标准及各地完成的改造任务,足额兑付中央奖励资金。地方财政部门也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主动安排配套资金。
另一方面,国家突出热力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中的市场主体地位,努力创造有利于节能服务运行的政策环境,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或增加热源供应等方式,收回改造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暖行业,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并分享收益,不断拓宽改造资金来源。而坚持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同步实施,并将热计量改造作为享受财政补贴的必要条件,将促进供热采暖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