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西哥向WTO秘书处通报了“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提供能耗信息的设备和电器目录”(通报:G/TBT/N/MEX/214)。
根据能源可持续利用法案及其细则和适用墨西哥官方标准规定,在墨西哥批发、销售通报目录中所包括的新用能设备和电器必须清楚明确地显示以下信息:
1.单位运行时间能耗
2.单位待机时间能耗
3.设备或电器单位能耗提供的产品数量或服务。
该通报的拟生效日期为:201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