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了长达4年的征求意见和修订后,与购车者维权紧密相关的汽车“三包”规定终于进入颁布实施的倒计时阶段。记者日前获悉,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将尽快择机出台正式的汽车“三包”规定。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行业专家和消费者并不看好汽车“三包”。
瓶颈 1 汽车“三包”比召回更难执行
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传出,2004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示征求意见,人们似乎看到了维权的希望。然而,自2005年以来,汽车“三包”如石沉大海。
业内专家认为,汽车“三包”并不像人们想象那样执行起来简单,具体操作比较复杂。出现问题的车辆到底是只需要简单地修就可以,还是需要换或退,各个厂商以及行业都没有画出过一条明显的界限。一旦遇到质量纠纷,消费者肯定处于不利地位。召回更多体现出厂家的主动性,而“三包”实质是被动的。两样事出发的基点就不一样,那么消费者就很难指望享受到厂家主动的“三包”了,在整个“三包”过程中,消费者仍是绝对的弱者,而汽车企业实际上处于强势地位。所以说,从主动性方面看,汽车“三包”的执行应该比主动召回的难度要大。
瓶颈 2 “三包”规定对车主要求太高
虽然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已经正式列入日程,但部分消费者对“三包”政策的出台并不抱有太大的期望。
饱受汽车质量问题困扰的萧先生表示,他的长城哈弗刚刚跑了1000公里发动机就出现故障,大修一次后又跑了2000公里,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他想退车,结果遭到拒绝。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他找了媒体、厂家、消协,还找了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结果仍然不能退换。“如此大的维权力度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结果,‘三包’规定又能给我带来什么?”
从目前来看,虽然制定“三包”的初衷是为了使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但由于方案对消费者的使用行为有了更明确和严格的要求,这样在信息不对称和缺乏硬性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消费者仍处在事实上的弱势地位。
边看边说
中国是否应该实行“三包”?站在市场第一线的业内专家们各执一词。
正方:贾新光(国内著名汽车业分析师)
质量纠纷应由厂家举证
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三包”造成的。而且,在解决汽车质量纠纷中,应该实行由厂家负责举证,来排除自己的责任,而非由弱势的消费者举证。
反方:杜芳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可能导致恶性包退换
“三包”有好处,但负面影响也会很大,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恶性的包退包换是主流,“三包”的出台必定会造成“保护过度”,美国已经出现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只有美国有“柠檬法”,而汽车业发达的日本和欧洲都没有的原因。
部分国家汽车质量法
●美国 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的有缺陷的车辆,合理尝试次数后仍没能修好,消费者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补偿。
●欧洲 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日本 汽车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10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