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违除患”期间,上海市浦东区质监局党政班子研究决定,要求执法处与食监处、所、法规处创新食品案件办理模式,由食监所将日常监管和巡查中发现的食品生产企业涉嫌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移送执法处处理,法规处从法律专业角度予以指导。
这一办案模式的探索具有三个优点:一是“打违除患”期间,食监所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将行政案件的办理工作职能暂时转移给执法处,是合理的监管、执法资源重组和分配,能更好保障我局履行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职责。二是往年食监所办理的食品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对于“打违除患”期间,食品类行政案件呈现数量多、时间紧,违法行为类型复杂的特点,办理案件有一定难度;而执法处常年办理大量行政案件,执法经验较丰富,执法水平较高。由执法处支援食监所办理食品案件,能更好地保障我局高效及时地履行对食品类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三是法规处同志长期从事食品案件审理,能及时给予案件承办人员法律指导和解答。通过对案卷审核把关,为案件办理提供合法性保障。
从5月底至今,这一模式已经施行近2个月,执法处接受食监所移送案件共31起,其中立案14起,提交案审6起。执法处、食监所会同法规处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就一周内食品案件进行情况交流并办理相关移送手续,本着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办理食品案件中的疑点难点进行充分讨论,对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适用进行探讨。力求食品案件的办理高效及时、法律适用准确到位、证据收集全面真实。
该模式的施行以“推进有计划、工作有结合、协调有抓手、互动有平台、问题有闭环、能力有提升”为工作原则,各部门积极工作,主动对接,精诚合作,充分体现以大局为重的观念,力争办理好每一起食品案件,使“打违除患”取得应有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