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中的突出问题,2011年以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对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添加、标签说明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取得成效。
目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2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1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建立查验记录制度、出产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未查验供应商资质,未按照国家批准的产品规格进行生产等突出问题的5家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行整改。
对产品标签存在夸大功效表述,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等问题的1家委托生产企业未予审批,对在现场发现的所有(约5000件)违规标签、宣传单和宣传资料予以封存、没收。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现场不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的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对超过《卫生许可证》范围,生产现场已严重不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的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对超范围生产的化妆品予以没收,拟吊销该企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卫生许可证》到期的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法规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