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学校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彻底阻止劣质絮用纤维制品进入校园。近期,辽宁省纤检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高中、职业中专用絮用纤维制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涉及大连、鞍山、朝阳、丹东市等共26所高中、和职业中专,并重点抽查了去年存在问题的学校。检查共涉及絮用纤维制品总量37634床(含学生自带10444床,当年采购总量9760床)。检查中,辽宁省纤检局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学校在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要求(包括禁用原料、限用材料、危害性杂质、短纤维含量、含杂率)、pH值、甲醛等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显示,部分学校的在用絮用纤维制品存在含有纤维制品下脚料或其再加工纤维、含二三类棉短绒、短纤维含量和含杂率超标、被套pH值超标等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关于絮用纤维制品的有关规定,并严重威胁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种种质量问题,辽宁省纤检局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一是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学校,并将有关絮用纤维制品的法律法规、正确的选购方法等宣传材料送给学校,以提高学校的质量意识;二是督促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学校进行整改,限期一个月内更换掉不合格产品;三是建议学校建立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彻底阻断劣质絮棉制品的销路;四是认真做好总结和复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效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增大检查覆盖面,使高中、职业中专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有一个根本的改变,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