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工程施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本《通则》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01-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施工通则》第2.0.5条、第3.6.1条、第3.8.1条、第3.8.4条、第3.8.5条、第3.11.2条、第5.1.2条、第5.1.6条、第5.3.3条、第5.4.1条、第5.5.6条、第6.1.1条、第6.2.5条、第7.2.8条和第8.1.1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水运工程施工通则》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