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山分局为规范家电节能市场秩序,在全区开展了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博山质监分局在郊区一厂房内查处一起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案件。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某灯泡厂生产的高效节能灯外包装上标有“中国能效标识”标志(2级能效),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未办理能效标识备案手续,属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伪造冒用2级能源效率标识,限期办理能效标识备案手续。
国家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能源性能,突出表明该产品能源消耗量的大小和能效等级,是判断产品能耗等级的一个标准。目前我国已对自镇流荧光灯、平板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等23种产品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能效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表示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查看其能源效率标识,确保买到一款节能放心产品。
下一步,博山质监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查处力度,并强化《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节能意识,推进节能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