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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质监局开展案件审理和新闻宣传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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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水平和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新跨越,近日,辽宁省质监局举办了全省质监系统案件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省各县(市)区质监局局长、法宣处(科)长120余人参加培训。辽宁省质监局副巡视员王文奎出席培训班并做培训动员。

  培训会特别邀请辽宁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葛本亮结合当今媒体格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讲解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网络媒体的新特点讲解了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实施正确舆论引导的重要性。辽宁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指导组组长刘兴伟以“规范廉洁执法、远离职务犯罪”为题介绍了多发易发职务犯罪的构成及认定,并穿插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各种形式的渎职侵权犯罪,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培训期间,辽宁省质监局法宣处还着重对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进行了解读。

  培训结束后,与会学员一致反映,授课内容丰富、实用,特别是通过讲解、分析和经验交流,不仅拓宽了大家的思维,而且解决了案件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必将推进今后行政执法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的提高。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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