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近日,北京市各区县质监局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对全市实施能源效率管理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部分生产企业和商家进行了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各区县执法人员对部分生产企业和商家的电器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正在销售的2011年3月1日以后生产的平板电视、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等第七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并逐项进行了登记。检查内容包括,能效标识备案、能效标识标注和能效标识进货制度等内容。
检查情况总体良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能效标识张贴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就《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