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即将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有45个服务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则在7个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届时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哥自贸协定谈判是在2008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哥期间由胡主席和哥总统阿里亚斯共同宣布启动。中哥双方经过六轮谈判,于2010年2月圆满结束谈判。哥斯达黎加已经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继美国之后哥斯达黎加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哥双边贸易额达到28.9亿美元,是2001年双边贸易额的32倍。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亚太、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国签订了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