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农业厅、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华市农业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磐安县承担实施的国家级《无公害鲜香菇标准化栽培示范区》项目进行了验收。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办法》,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农户、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情况汇报,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磐安县副县长陈剑波出席验收会,介绍了香菇产业现状,并对磐安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磐安县自2003年10月开始实施该项目,至2006年底,项目示范面积达到1196平方公里,种植面覆盖全县20个乡镇;三年累计示范户达10280户,累计示范规模达10465万袋;三年累计总产量达68101吨,优质菇比例超过65%,销售额达69464万元;农民增加经济收入4404万元,香菇种植户人均增加收入1428元。此外,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控制了菇农在香菇生产管理过程中使用农药、杀虫剂、杀菌剂等禁用农药投入品,合理处理了废菌棒,减少了农业污染和染菌污染,促进了香菇产业的稳步发展,获得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三丰收。验收专家组在高度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的同时,建议项目承担单位在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种植模式,加快推进农业GAP认证工作,健全标准化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强化品牌培育,扩大项目辐射带动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