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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化妆品销售环节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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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协会联合推出《防晒类护肤品消费指引》指导消费
 

  针对当前防晒类护肤品市场良莠不齐、概念频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的现状,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联合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并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于7月11日在京发布《防晒类护肤品消费指引》,并同步推出《防晒类护肤品消费指引手册》。
 

  一些防晒品具体名称无从查找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防晒产品种类繁多,如防晒霜、防晒液、美白防晒乳液等,一些防晒品还宣称具有美白、保湿等其他功能。有的防晒产品外包装上除了“植物精华”的宣传语,没有成分表,防晒成分的具体名称也无从查找。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化妆品生产厂家都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明化妆品成分表,注明成分名称,否则生产的产品将不得上市销售。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
 

  据国内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市场部负责人介绍,由于化妆品的利润相对比其他行业高,且生产设备简单,生产工人少,化妆品行业成了投资热门行业。一些小化妆品店里销售的10元左右的防晒产品,大都产自广东沿海等地,这些产品主要靠低价吸引顾客。
 

  普通化妆品被予以特殊功能性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防晒类护肤品均标有防晒指数(SPF)和防护UVA的指数(PA),但对有关商品的使用说明多数没有特别标注,很多消费者在使用防晒类护肤品时,可能达不到预期的防晒效果,如选择和使用不当,反而可能对皮肤造成不良影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陈少军称。
 

  专家分析说,防晒指数SPF值(也称防晒伤性红斑值)的大小,与防晒霜所含防晒成分的浓度(量)相关。SPF值越高,防晒成分的浓度(量)越高,对某些个体而言,可能引起皮肤敏感(以刺激性反应为主)的机会也越大,因此,必须经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并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产品,才可以上架销售。但目前,市场上不少产品,为了降低成本,其成分控制往往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条例,化妆品过敏、脱皮、灼烧感等不良反应大多出自这一类产品。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指出,近年来,随着高科技在生活消费中的广泛应用,加上市场特有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保护难度增加。就化妆品行业而言,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和无良商家,为满足竞争优胜和拉拢消费者的目的,凭借自身信息优势,在化妆品销售环节“玩概念”,或者夸大其词,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把一些普通的化妆品美化成具有某种或者某些特定功能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蒙骗消费者。大多数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商品的鉴别知识和辨真识假能力而蒙受损失。
 

  据悉,本次活动中发布的《防晒类护肤品消费指引手册》已印制3万册,将派发到全国16个省、市的消协组织,作为各地消协开展消费教育的辅助材料。
 

  “买贵的万无一失”是误解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CEO贝瀚青指出,此次《防晒类护肤品消费指引》的发布,旨在向消费者普及防晒类护肤品消费知识,增长选择技能,希望能为更多消费者树立科学防晒理念及选购防晒产品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就防晒类护肤品的选择和使用,两协会专家建议,防晒品涂抹量不宜过少。现代研究发现,防晒品的使用量和其防晒效果密切相关,使用量不足的情况下,产品所标识的防晒效果会急剧下降。因此建议尽可能增加防晒品的使用量,一次无法涂太厚的情况下,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再次涂抹。
 

  对防晒品内的某种成分过敏的个体,应选择不含该成分的产品,以免出现皮肤过敏现象。有面部痤疮(也称粉刺或痘痘)的个体,更应该注重防晒,因为日晒后通常会使痤疮加重,建议根据自身肤质,从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公司旗下的防晒化妆品。
 

  防晒品并非价格越贵越好。选择防晒化妆品时应特别关注它的防晒性能,即过滤、阻隔紫外线的能力(SPF和PA)。防晒化妆品一般都会标注SPF和PA指数。有些人误以为只要买贵的就万无一失。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消费者在挑选防晒化妆品时,首先须挑选适合自己肤质的防晒化妆品。例如,油性肤质的消费者应挑选质地轻薄的防晒化妆品。其次,应选择具有广谱防晒效果的防晒化妆品。而且要注意防晒化妆品的平衡防晒作用,不仅要关注保护肌肤免受UVB伤害的SPF值,更要关注表示UVA防护功效的PPD值、PA指数和UVA标识。考虑到一般消费者涂抹防晒品时用量普遍不足,专家建议尽量选用高防晒指数如SPF30及以上、PA+++的防晒化妆品,并建议每2小时补擦一次。
 

  防晒产品并非绝对防晒。很多人认为只要涂了防晒霜,就绝对不会被晒黑或晒伤。其实不然,最明智的选择是避免在日照强烈的时段出门,如需外出,应做好双重保护,即:涂上防晒霜、撑起遮阳伞。
 

  需要说明的是,防晒霜应在出门前10~30分钟内涂抹,涂抹防晒品时要均匀,用量要足够。不要将不同品牌的防晒霜混合使用,各个品牌防晒霜的成分是不一样的,如果混用,重叠在皮肤上,有可能造成成分相互干扰或相互排斥,降低了防晒功效,甚至可能对皮肤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防晒品在我国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因此在购买防晒品时还要看是否有“卫妆特字”或“卫妆特进字”的标注。

作者:王惜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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