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要求,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有关单位开展国家标准《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组已完成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9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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