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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州召开食品安全暨食品企业法人履责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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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动员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生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7月12日,山东省兖州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暨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工作会议,济宁市质监局副局长王世功,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兖州市政府副市长刘晓林、市政协副主席刘春、济宁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李若广、兖州市卫生局局长薛梅、兖州市质监局局长马宪廷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兖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徐玉生主持。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益海嘉里、今麦郎食品等5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分别进行了履责,兖州局副局长孔凡龙结合前期按照119号公告规定分别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兖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分析和点评。

  济宁市质监局副局长王世功对于兖州市把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会议延伸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王局长在会上指出,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认清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保障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学习、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规范食品企业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发挥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舆论媒体在企业自律、部门履责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真正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兖州市副市长刘晓林在会上指出,质监部门食品企业法人履责,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做法值得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食安委各单位要借鉴先进,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刘市长要求,全市上下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牢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水平。二是要认真履责,抓好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本着对社会、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要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从原材料采购验证、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特别是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以及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具体保障措施,严格把关审验,建立健全全方位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决不能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三是要创新举措,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质监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履责报告制度,督促引导企业规范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诚信评价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增强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兖州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全市37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

作者:马国华 来源: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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